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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检须知

更新时间:2021-11-11 14:57:00 来源:渭南市第二医院  阅读次数:


检查前请务必仔细阅读,以防影响检查结果

体检须知

    一、基本规定

    1、此表作为体检凭证,单位盖章有效,仅限本人使用。

    2、体检当日,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,陕西健康码,全程佩戴口罩,保持一米以上距离。

    3、体检时间:周一至周六:8:00—11:40。

    4、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,抽血项目于早晨10:00前进行。

    5、有晕针、晕血史请抽血前告知抽血窗口工作人员。

    6、有抽血、上腹B超项目者,体检前12小时内禁食、8小时内禁水(即空腹) ;其它空腹项目包括:C13/C14呼气试验、体重、人体成分检测、胃肠镜。

    7、请您做完B超后再留尿,请留取中段尿至尿杯中,再倒入尿管至少留到三分之二(虚线)以上,放在卫生间试管架上,由专人送至检验窗口。

    8、做前列腺、子宫附件等盆腔B超者,需憋尿至膀胱充盈。

    9、如有X线拍片,请勿穿戴胸前有胶印图形、金属、塑料等装饰的服饰。女 士不宜穿连衣裙及长筒袜,勿穿带金属扣内衣,勿戴项链、耳环等,以方便检查。

    10、备孕期男性或女性、已怀孕或可能已受孕及哺乳期女性禁做X线检查(包括DR片、乳腺钼靶、CT)及碳14呼气试验。14岁以前的儿童不将X线检查作为常规体检项目。

    11、体脂检测测量前应排空大小便,运动后不宜立即进行测量,体内佩带心脏起搏器等电子医疗仪器者请勿进行体脂检测。

    12、禁止在检查区域使用手机,以免干扰、损坏仪器影响检查结果。

    13、体检完毕,请将体检指引单,交到一楼交表处(3号窗口)。

    14、请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检查,以防漏检;因故自行弃检某一检查项目,请告知工作人员并签字。

    15、体检完成后7-10个工作日出体检报告,遇节假日顺延。


     二、特殊注意事项

     1、高血压、糖尿病及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,请携带平时服用药物,抽血后服用。

     2、以下情况不能做肺功能检查:Ⅲ级以上高血压、近3个月内有心脏病发作、严重主动脉瘤、严重肺大泡、活动性肺结核、严重甲亢、眼部手术后、剧烈咳嗽、面瘫等。

     3、眼压检查项目的顾客,请勿佩戴隐形眼镜;大量饮水后请勿做眼压检查。

     4、做C13/C14项目,需注意近1月无服用抗生素及胃药史,检验窗口有详细注意事项。

     5、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须有家属陪伴。

     6、在体检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感觉,请及时告诉工作人员。


三、女性体检注意事项

1、妇科检查(妇科内诊、白带常规、宫颈薄层细胞学、人乳头瘤病毒检查),仅限有性生活史的女性。

    2、女性月经期间不宜做妇科检查和便、尿检查、人体成分测试,经期结束3天后可补检。

    3、宫颈薄层细胞学检查前后三天禁止性生活,禁做妇科治疗(冲洗上药)。

    4、产后42天内、人流术后21天内不做妇科检查。

    5、乳腺检查(乳腺B超及乳腺钼靶)应避开女性哺乳期、月经前2日和月经期。

 

    四、体检前注意事项

    1、体检前3日请保持正常饮食,勿暴饮暴食,勿大量饮酒及进食油腻食物。

    2、受检前一天晚餐宜清淡,且晚餐后不再进食,保证空腹10—12小时后抽血检验。

    3、体检前3日不熬夜,注意休息。

    4、3天内及体检当日清晨勿进行剧烈运动。

    温馨提示:空腹项目完成后您可到一楼3号窗口领取免费早餐一份,就餐后再行完成其余项目。


    咨询电话:0913-2060234      2066505   

    渭南市二院体检中心地址:西南京路东段(原天斗宾馆旧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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