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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市第二医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

更新时间:2021-11-03 09:27:41 来源:渭南市第二医院  阅读次数:

       欢迎您选择渭南市第二医院!为了让您更了解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,现将医保政策告知您!

一、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?

      我是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(包括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、驻渭单位和各级各类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职工、城镇个体组织业主及从业人员)均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。

二、住院怎么报销?

      因病情需要住院的患者(除急诊、外伤没有调查结论的患者),持医保卡、身份证、入院证到医保窗口办理住院审批登记手续,出院后直接在我院结算(欠费单位除外);因外伤住院的,需进行外伤责任调查,对无第三方责任或原因无法确定的,纳入基金支付范围。

      外伤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:1、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;2、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;3、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4、在境外就医的;5、体育健身、养生保健消费、健康体检。

     参保单位没有缴纳医保费的,其单位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先自行垫付,在单位缴费后一年内持有关材料在医保窗口直接 报销,超过一年后缴费的持有关材料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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